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低值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对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低值医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ZRHN-2026-014
2、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设备,办公家具及低值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55488.00元
4、最高限价:555488.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8、交货期限(履约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磋商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10、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1.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 09 月 11 日至2026年 09 月 18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zhonghongzerun@126.com)
3、方式:线上邮箱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交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委托人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需在邮件标题中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4、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9 月 22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6年 09 月 22 日 09 时3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海南省政府采购协会(https://www.hnzfcgxh.com/)。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采购人、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街道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0898-669711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泓泽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海垦·金湖壹号4-1-2701
联系人:曾扬
电话:18589630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