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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评审标准和方法现做出如下变更:

1.企业业绩:供应商具有202204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经营食堂服务等),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5分。现变更为供应商具有202204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经营食堂服务等),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

2.团队技术力量:(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主厨为一级及以上厨师得4分,满分4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及20249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副厨为三级及以上厨师得4分,满分4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及20249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高级营养师、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配备齐全得6分,缺1个扣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及20249月至今任意1个月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现变更为1)拟为本项目配备的主厨为一级及以上厨师得5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具有5 年(含)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本项满分8分;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2)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副厨为三级及以上厨师得5分,在满足上述基础上具有5 年(含)以上餐饮管理工作经验得3分,本项满分8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3)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中具有高级营养师、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配备齐全得6分,缺1个扣3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不齐全或不提供不得分。

3.删除原企业荣誉相关评审项。

4.新增服务能力:20220401日至今,供应商获得被服务单位对其服务评价为满意的,每个得2分,本项满分4分。证明材料:满意度证明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做相应变更,请各潜在供应商下载查阅最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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