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PC2024-025。
项目名称: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77429.00元/年,此预算为一年参考价,不做为本项目的报价依据,本项目报价以采购人食堂57种常用食品的单价总和形式进行报价,最终采购费用按实结算。
采购需求:海口边检总站机关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评估一次服务质量,评估合格后续签一年合同,续签最多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府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资格承诺函,以初步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承诺函)。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办公室。
方式: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以上资料仅收清晰复印件盖鲜章原件。
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层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haikou.gov.cn/)。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塘街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方式:梁警官 0898-66195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品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新港路9号新港商业城401-405
联系方式:0898-6538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话:0898-6538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