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A包)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B包)—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并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XC-2024-069
项目名称: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83835.60 元
最高限价:4783835.60 元
采购需求:
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等工作,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最高限价:总预算4783835.60元,其中 A 包:2371867.03元,B 包:2411968.57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A包:180 日历天。B包:180 日历天。
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A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龙华区城区排水系统“源”全要素排查项目(B包)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本次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或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28日 18点30分 至 2024年12月05日 18点00分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19日 09时0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在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
2、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进行CA数字认证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首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新版采购系统”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并下载采购文件者,无法参加项目后续的投标活动,同时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本项目潜在供应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采购公告附带的采购文件仅供查询之用,不作为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途径。
4、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下载政府采购招标 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签章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 GPT)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 CA 数字证书(含手机 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的,且投标人未携带上述电子文件在开标前递交给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