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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澄清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0962001 发布时间:2024-09-12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致潜在投标人:

海口市琼山区农业农村局委托海南宏格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招标的谭仙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0962001)于2024年08月30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挂网发布招标公告。因招标文件存在部分笔误,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一节招标公告中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澄清更正为与须知表中一致“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1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5.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岗位)”,澄清更正为与公告中一致“①项目经理: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同一岗位)”。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3(7)投标人获得奖项中的“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3年内(2023年07月01日至今)获得工程设计,施工类省级奖项表彰的(0.5分)”,现澄清变更为:“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3年内(2021年07月01日至今)获得工程设计,施工类省级奖项表彰的(0.5分)”。

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变更仅作笔误澄清,故本次变更不进行延期开标,请各投标人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对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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