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招标,项目业主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2 标包名称: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2.3 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海口市桂林洋公园大道区,为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在建工程,项目分两个标段实施,其中施工(一段标)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亿柒仟贰佰壹拾叁万零玖佰叁拾柒元陆角陆分 (¥672130937.66元);施工(二标段)工程造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亿零陆佰伍拾玖万柒仟柒佰叁拾玖圆柒角叁分 (¥606597739.73元)。原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险期限已届满,目前工程尚未完工。为有效防范不可抗力等风险,保障项目建设安全,需继续投保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覆盖剩余施工周期风险。;
2.4 项目地点:海口市桂林洋公园大道区;
2.5 保险服务期:自保单生效之日起24个月(承诺在原保险期限的基础上,无条件免费延期6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招标范围: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控制价:1382195.10元,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保险机构,须提供《保险许可证》;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本招标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6年任意一个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单位(注册时间距本项目公告时间不足半年)可不提供);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提供包括自发布招标公告后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任意一天日期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8月28日09:00时至2026年9月4日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和谐家园B栋二单元1805房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1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0时00分;
5.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1评审(具体开标室地点以开标当天现场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无;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招 标 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扬帆工场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898-68511631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和谐家园B栋二单元1805房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898-66737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