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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兰区跨境电商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5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美兰区跨境电商办公场所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11AB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39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DBJS-100

2项目名称:美兰区跨境电商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1376273.36

5、最高限价:1376273.36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7、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9、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4、其他要求:

2.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4.5、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供应商提供相应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4.6、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出具书面承诺,提供相应资格、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7、供应商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4.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4.9、信誉要求:(1)、磋商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行为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2.4.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6226日至202633日(北京时间09:00时至11301500时至1730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11层A、B座

3.3、方式:现场获取;

3.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5、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3909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时间

1、时间:202639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公告发布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65391902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2号龙珠大厦11层A、B座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898-68520521

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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