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美安科技新城港航物流有限公司新海港城市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一横路4号金贸小区2幢9楼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NZG-2025-020
项目名称:美安科技新城港航物流有限公司新海港城市智慧物流综合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零贰仟叁佰圆整(¥130.23万元)
最高限价:¥130.23万元(其中劳务费用94.13万元,拆迁清运费用36.10万元,最终拆迁劳务费用按实际工作及市政府批复文件为准,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
3.2 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身份证、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书);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监管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并加盖公章);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时间: 2025年07月01日至2025年07月0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一横路4号金贸小区2幢9楼02室。
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报名材料发送邮箱:3518403771@qq.com,供应商按照要求将电子版盖章材料发送邮箱,代理公司人员审核无误后发送收款二维码给报名供应商收取文件费,文件费收取完成后,代理工作人员将发送采购文件给供应商,报名完成。
2.现场报名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一横路4号金贸小区2幢9楼。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不按以上要求获取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五楼东区开标室1。
时间:2025年07月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2号国机海南大厦五楼东区开标室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口市秀英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29号
联系方式:0898-6864603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一横路4号金贸小区2幢9楼02室
联系方式:0898-68597793
3.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工
电 话:0898-68597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