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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园林局“口袋公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9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NJF-2024-025)

1. 采购条件

海口市龙华区园林局“口袋公园”建设项目海口市龙华区园林管理委托海南金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合格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项目参加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园林局“口袋公园”建设项目。

2.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日期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龙华区

2.4采购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海口市龙华区园林局“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包含:园建部分、园林绿化工程、安装部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采购预算:¥496396.75(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6 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3.4 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与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等条件,并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资格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级(或以上)职称,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

证明材料: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应提供①相应证书以及20241至今任意3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可为投标单位其分公司人员);②注册或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③外省岗位证书提供证书真实性查询的官方网址。

6)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202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529日至202465(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中交夏瑶雅苑3-601获取。

4.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报名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6119:00时(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6. 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6.1 公告发布媒介: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6.2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7. 其他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7.1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7.2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7.3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8. 联系方式

人:海口市龙华区园林管理

   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园路金园办公区306室

  人:先生

    话:0898-66567907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金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海府路中交夏瑶雅苑3-601

人:厉工

  话:1888914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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