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施工基坑监测(二次招标)项目已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以海江东局函〔2020〕598号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江东新区,西起滨江东路,东至东寨港大道。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位于江东新区,西起滨江东路,东至东寨港大道,道路全长12.02公里,路幅宽度为(滨江东路--琼山大道南)50m、(琼山大道南--东寨港大道)40m。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涵、给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及管廊工程等。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施工(一标段)综合管廊工程基坑监测;
二标段:桂林洋公园大道项目施工(二标段)综合管廊工程基坑监测。
2.4 计划工期(服务期):
一标段:两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标段:两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121044.77元。
二标段:1634955.23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含)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测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有效注册期内。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只可对本招标项目上述2个标段的任选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信誉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01日09:00时至2024年03月07日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06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3月21日上午10:00,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7。(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招标人:海口旅游文化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扬帆工场
联系人:邓工
电话: 0898-68511631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方与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街道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6楼2606房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610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