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P49页“(1)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予调整,合同外综合单价以经发包人书面盖章确认的批价单或签证单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
清单编制说明“二、工程招标范围:(二)外线:外线的工程量暂估,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工程量以最终的报装方案为准。”
第一章招标公告“2.7注:(2)承包人按招标图纸、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如后续外线、内线供电方案有调整及变化所导致增加的工程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例如内外线电缆及环网柜等。”
招标文件P47页“6.1 B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由专业承包人自行计量,该工程量的任何错误、差异、遗漏皆为专业承包人的风险,不作调整。......”
招标文件P61页“21. 补充条款17.1中标单位需依据招标人提供图纸完成报装工作,如后续外线供电方案有调整及变化所导致增加的工程量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以上内容相互矛盾,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招标文件P49页“(1)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予调整,合同外综合单价以经发包人书面盖章确认的批价单或签证单为准,工程量据实结算。”调整为“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在结算时不予调整,合同外综合单价以经发包人书面盖章确认的批价单或签证单为准。”其余条款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2、招标文件P61页“21. 补充条款17.7 承包人综合考虑新建管道及入市政管廊,新建管道综合考虑拉管或排管,新建管道及入市政管廊产生的一切费用或后期费用及其他协调恢复等工作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
招标公告2.5招标范围(二)外线及 清单编制说明“二、工程招标范围:(二)外线的工程量暂估,综合单价包干,具体工程量以最终的报装方案为准,包含不限于高压电缆、电缆头(终端、中间接头及T接头)、入地下管廊、顶管(含中间井、转角井)、电缆沟等安装及调试验收。(管廊敷设如产生入廊费用,需由建设方出资)”
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入廊费用,由招标人出资;其他费用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3、清单编制说明中四、计价方式:4、本工程各系统调试费用单独列项,结算时按实计取。请问按实结算的依据是什么?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回复:结算时工程量以2017《海南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电气系统调试计算规则为依据,综合单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
4、附件1专业承包工程工作界面表高低压单位界面“(一)总体③高低压配电单位负责低压出线至所有电表箱抄报表到户部分的方案深化、备案、报装、施工(车位充电桩高低压单位只负责采购安装电表;......”充电桩的电表由高低压单位负责施工,但清单中未列此部分工程量,是否增加?
回复:高低压单位仅采购安装充电装的配电箱和电表箱,充电桩的电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5、清单10kV线路部分序号9和序号17内容和工程量一样,是否重复?

回复:不重复。
6、发包人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保付代理、支票、房屋抵顶等,发包人可以自由选择以上支付方式及付款期限,请问各付款方式的付款比例分别为多少?
回复: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序号 | 疑问类型 | 疑问描述 | 建议回复意见 | 备注 |
7 | 图纸及技术类 | 高压开关房配电系统图(1/2),G10柜真空断路器的额定开断能力为25kA,与进线柜的额定开断能力不一致,是否要一致。 | G10柜真空断路器额定开断能力为31.5kA,与进线柜的额定开断能力一致。 | |
8 | 630kVA预装式变电站,箱变布置图品字形排布。高压部分:900+800+900+900+600+300=4400,而布置图这部分才3300,整个箱变的宽度是4800。箱变的尺寸可否按实际尺寸报价? | 以实际尺寸为准,图纸尺寸仅为参考。 | ||
9 | 本项目原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6日9:00,现变更为:2026年11月18日9:00,开标室变更为:海口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室,保证金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