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监理)已由 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海发改基础函〔2025〕1082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监理)
2.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A包)平台及基础设施建设:
硬件设备购置(路侧基础设施、室外供电通信工程、智慧公交建设、“车路云”成果展示中心建设、信息化机房设施、路侧集中计算资源池、自动驾驶场景建设费用);
成品软件购置(云平台软件、网络安全软件、信控优化平台、高精地图建设);
定制软件开发(城市级服务管理平台系统设计、交通大数据底座建设方案设计、智能网联应用系统);
数据资源建设及数据治理(交通大数据底座数据资源中心、 MaaS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 车路云协同自动驾驶网约车混合调度运营、新能源车数据治理服务);
系统集成实施费与其他(系统集成实施、电费、网络资源租赁、路侧设施设备安装及调试、高精地图建设、机房租用、人员驻场服务、数据购置、车路云集中计算资源服务、自动驾驶车辆场景建设)。
(B包)6米级L4自动驾驶汽车(10辆)。
(C包)6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
(D包)8米级智能网联公交车(30辆)。
本监理项目施工内容参照海口市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3 项目地点:海口市。
2.4监理服务期限:(A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B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C包、D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监理合同为准)。
2.6其他说明:本项目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是: 1542395.58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或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3.8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0日00:00:00至 2026年03月30日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30日09 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28号)副楼203开标室。(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3月30日09:00:00。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6年03月30日09:00:0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区块链电子保函支付。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银行保函有效期要求: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后90天内有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7.5本次招标为非电子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交通运输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博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173-2号海旅文体中心扬帆工场 |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12栋2402房 |
联系人:黄工 | 联系人:陈工 |
电 话:0898-68635579 | 电 话:0898-31326989 |
监督部门: 海口市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68722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