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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沟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1037001 发布时间:2024-11-18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力沟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力沟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海发改投资函〔2024〕1034号文批准建设(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市
2.2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电力沟流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公共管网配套完善改造:新建滨海大道、滨贸西路等36条道路雨污水管道,共计约23.96km,其中新建DN300-DN800 污水管约20.27km,新建DN300-DN1200 雨水管渠约3.69km。同时对332处错混接进行改造(新建管网5.49km),对166 处现状管网三四级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新建管网0.16km)。(二)城中村截污纳管、老旧小区(含2个单元试点)排水改造共涉及改造面积约2.58km²,其中包括7个城中村约2.10km²,11个老旧小区约0.37km²,以及两个排水单元达标改造试点约0.11km²。共计新建DN100 雨水立管约246.61km,共计新建DN200-DN500埋地管约100.31km。
2.3计划工期:6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电力沟流域清污分流工程施工招标,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承包范围以最终确定的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施工内容为准。按招标人后续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5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机器管”方式进行招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资格预审;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含本数)家,申请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
(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60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60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11月18日23时50分至2024年11月23日23时50分,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口市315开标室 (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网(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上传PDF格式电子申请文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其他
8.1申请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文件;
8.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网(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上传PDF格式电子申请文件(使用WinRAR)加密压缩,并在开标现场递交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39号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898-68634651
招标代理机构: 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海口市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五楼
联系人: 周工
电话: 0898-6628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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