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以琼山审服复(2024)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琼兴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
2.1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琼山区甲子镇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新建两处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如下:(1)拟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29套,总建筑面积50357.42㎡。其中甲子镇新民区XM-A03-01地块拟建9栋共392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6989.70㎡;甲子镇新民区XM-C01-01地块拟建7栋共337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23367.72㎡。每栋楼均为6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及绿化工程等。(2)拟新建通航纵一路(北段至谭新大道),长度为1068.421m,红线宽度18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5 招标控制价(元): 282586159.55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级)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
4.1 请于 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海口市琼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施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口市开标室202。(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11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zw.hainan.gov.cn/ggzyjy/xzzq/moreinfo.html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本项目为远程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地点。开标时投标人使用个人电脑登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s://ggzy.hainan.gov.cn/)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使用数字认证锁) 进行远程解密。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利用参与开标的电脑提前登入开标系统进行电脑配置环境检测,并按提示设置电脑环境。投标人可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 (https://ggzy.hainan.gov.cn/)) 递交的投标文件下载至参与开标的电脑并使用电子投标工具模拟投标文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