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已由以琼水审批〔2024〕1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恒慧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
2.1 建设地点: 海口江东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担负着保护江东新区防潮安全、提高海岸带生态功能的艰巨任务,是海口江东新区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通过新建改建防(洪)潮堤,达到江东新区规划防(洪)潮标准;结合沿海生态堤防建设,为滨海生态岸带建设创造基础条件、预留发展空间。江东新区西部产城融合区集中了江东新区的主要产业和人口,考虑地区的重要性及与上位规划的衔接,西部产城融合区防洪(潮)标准确定为 100年一遇,东部生态功能区多为散布村庄,居民较少,防潮标准为 20 年一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南渡江右堤治理长度 2.765km,建设范围为麻余村-执法码头段(入海口),其中新建堤防 0.075km,治理提升堤防 2.69km,主要内容包括原堤加高培厚、堤顶硬化、坡面防护、堤身加固处理等;江东新区东西部海堤治理长度 23.804km,其中西部产城融合区段新建海堤 7.519km,提标改造现状海堤 7.872km,东部生态功能区段提标改造现状海堤8.413km;演丰东河桥防潮闸改建为 1 座交通桥、1 座防潮闸(桥、闸分设);配套建设海堤安全监测、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南渡江右堤防保护对象为海口市江东新区,防洪标准为100 年一遇,堤防级别为 1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 3 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 4 级。西部产城融合区设计防潮标准为 100 年一遇,堤防级别为 1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 3 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 4 级;东部生态功能区设计防潮标准为 20 年一遇,堤防级别为 4 级,水闸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新建演丰东河防潮闸设计洪水位采用20 年一遇,校核洪水位采用 50 年一遇,工程等别Ⅳ等,级别为 4 级。
2.3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元): 484808011.94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等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满足业主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或资格以及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当根据《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hainan.gov.cn/)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申请《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
4.1 请于 2024年04月25日20时30分 至 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800000.0 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海口江东新区海堤治理提升工程施工: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 ,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口市开标室315。(适用于现场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4年05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工程保证保险》 支付·(远程不见面开标仅支持线上方式递交保证金)。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等媒介上发布。
7. 其他
7.1 投标人须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 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zw.hainan.gov.cn/ggzyjy/) 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 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zw.hainan.gov.cn/ggzyjy/xzzq/moreinfo.html下载投标工具) 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7.3 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