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公告  >>  政府采购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王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9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王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 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NZS-2023-CG039R

1.2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王廷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275940.02

1.5最高限价:1275940.02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1.6采购需求:

1.6.1项目建设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王廷村

1.6.2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是为了改善提升村庄环境、保持村路常年干净整洁、绿化村落庭院。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1.园建工程:新建 A 村口景观墙 43.4m、新建 B 村口景观墙23.8m、广场铺装 525 ㎡、路面硬化 2066.5 ㎡、场地地表铺设碎石 473 ㎡、树池改造 3 座等工程。

2.亮化工程:新建 5 米太阳能路灯 73 盏。

3.绿化工程:种植乔木 8 株、灌木 17 株、地被 352.5 ㎡。

1.6.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7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要求。

1.8工期(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1.9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应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后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响应,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4)联合体应答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响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应答的响应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需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加公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2022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以成立时间为准的财务报表。】;

3.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以及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3年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无在建承诺函】。

3.9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最低标准为: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其他岗位人员可兼容。(提供人员岗位证或电子培训合格证及2023年任意1个月在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须由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复印加盖单位公章)。

3.10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 年1月 1 日至今)供应商无以下情形:

(1)供应商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3.12信用查询情况: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1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08 3020230905,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0(人民币),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持加盖公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是联合体应答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09月 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1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7.2、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含盖章及签字),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7.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

告前查询与所有采购程序环节相关的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

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

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源街与龙源西街交叉路口往东北约90       

联系方式:王主任,0898-65501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振昇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英山西三路八一小区3栋302室            

联系方式:黎工 0898- 65861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 话:0898- 65861026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