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
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遴选
招标文件更正函(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级)试点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主体遴选已于2022年2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原文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项目特点”,更正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格要求2原文为:“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或融资意向文件或保函”。更正为:“投标人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金融机构授信或融资意向文件或保函;联合体投标时开具对象为联合体的牵头人”。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原文为:“自开启之日后60天”,更正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补充的其它内容4原文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收取,金额:人民币188900.00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付清”,更正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金额:人民币188900.00元整,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付清”。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 投标保证金→3.4.4(1)原文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招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更正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第三章 评审办法→前附表2.1.3 原文为:“投标性评审标准”,更正为:“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三章 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原文为:“对通过初步评审和投标性评审的投标人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更正为:“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第三章 评审办法→2.评审标准增加“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办法→1.评审方法→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原文为:“2.2.4评分标准:(1)投资能力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综合能力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实施方案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更正为:“2.2.4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索引表前目录重复,现删除。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近期财务状况表格中原文为:“2021年7月以来任意月份的财务状况”,更正为:“截止时间”。
十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近期财务状况表→注1原文为:“本表后应附2021年7月以来任意时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更正为:“本表后应附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以来任意时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收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
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海口琼山重点项目建设投资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