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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新区迈雅河—潭览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

 

 

各投标人:

 江东新区迈雅河—潭览河水系连通工程(一期)施工总承包已于20201110日发布招标公告。现补遗如下:

一、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4.2 竣工结算审核内容中

原:“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最终结算金额低于合同已付金额的,承包人应向我司无息退回多付款项

修改为:“当发包人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结算时,应当以竣工财务结算审核报告结论作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最终结算金额低于合同已付金额的,承包人应向我司无息退回多付款项。

二、招标公告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201711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修改为: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

原:“业绩要求:2017111日至今承接过至少1个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金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修改为:业绩要求: /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中

原:“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完工日期: /

修改为:“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1213  ,计划完工日期: 20211212

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

原:“其他要求中:(1) 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

修改为:“其他要求中:(1)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等仅需提供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若材料不真实,按废标处理。承诺函按招标人提供模板填写。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已做相应修改,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aikou.gov.cn)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以最新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为准。

 

             

建设单位: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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