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治理工程(示范段)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治理工程(示范段)项目施工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海发改产业函〔2019〕1500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口市江东新区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道孟河进行治理,治理长度 2.1km;对芙蓉河进行治理,治理长度 1.815km;主要包括生态河道、挡潮闸、河道蓝线管理、景观工程等。其中,一标段:为道孟河段整治,治理长度 2.1km,包括生态河道、挡潮闸、河道蓝线管理、景观工程等。二标段:为芙蓉河段整治,治理长度 1.815km,包括生态河道、挡潮闸、河道蓝线管理、景观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2.5 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整治工程(示范段)施工一标段;标段类型:施工;控制价:263126854.66元。
标段2:标段名称: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整治工程(示范段)施工二标段;标段类型:施工;控制价:360022011.78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3.3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3.4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要求3.4.1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4.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3.4.3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3.4.4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3.5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承接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类(含EPC或PPP业绩)项目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施工项目和2014年1月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类(含EPC或PPP业绩)单项合同造价20000万元(含)以上施工项目(时间以施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水利业绩、成员单位提供市政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标段2:
3.6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7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3.8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城市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3.9投标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要求3.9.1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9.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3.9.3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3.9.4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专业高级(含)以上职称,3.10投标人2014年1月至今承接过一个水利水电工程类(含EPC或PPP业绩)项目单项合同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施工项目和2014年1月至今承接过市政公用工程类(含EPC或PPP业绩)单项合同造价20000万元(含)以上施工项目(时间以施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提供市政业绩、成员单位提供水利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11 标段1: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投标;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标段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的投标;③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9月27日至
2019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报名条件:
4.2.1、投标人必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4.2.2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9月27日至
2019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haikou.gov.cn))招投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
5.2标段1(标段名称: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整治工程(示范段)施工一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提供选择
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2630000.00元。
标段2(标段名称:海口市江东新区起步区水系(道孟河、芙蓉河)综合整治工程(示范段)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提供选择
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360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0月17日10:00时(具体时间),地点为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
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南省)》、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口市供排水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 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海口市海甸一西路 2 号江湾海景酒店副楼5 楼 | 地 址: | 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 35 号名门广场北区 B 座(6-9 号)2206 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陈工 |
电 话: | 0898-66264644 | 电 话: | 0898-6532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