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清理历史沉淀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3]206号)的指示精神,为降低各投标单位的交易成本,提高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使用效率,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持续对历史沉淀的保证金进行清理。
一、基本情况
交易中心于2015年12月正式挂牌,整合了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原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两家单位,并账完成后,以上两家单位所有未退的保证金均转入交易中心账下,交易中心也于成立初期对沉淀保证金的各家投标单位进行了电话通知及发布清理公告,此后不少投标单位及时提交了申请。持续清理后,仍有一部分保证金处于无人申请退还的状态。截止2024年4月17日,交易中心账面仍然留存的沉淀保证金情况详见附件1。
二、申请程序
投标单位可向交易中心相关业务部门提交退款申请,审核通过后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三、退款申请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退款申请函(如存在缴错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未参与投标,或不止一次提交同一个项目的保证金等异常情况,申请函中请写明异常原因)。如存在多个项目保证金未退的情况,投标单位需自查未退还保证金的项目,根据不同的项目提交申请(详见附件2);
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3、缴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4、我中心一般采取原路退回的方式退付保证金。投标单位请自行检查缴款凭证,如有更改银行户名或账号的情形,须在前3项的基础上补充相关更改资料,具体请咨询财务;
5、以上纸质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有关事项
看到此通知后,希望已履行完投标或合同义务、但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的投标单位及时提交退款申请,各相关单位可互相通知,以便及时进行退还。
五、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交易部 孟小姐:0898-65250519
建设工程交易部 王小姐:0898-65250360
财务咨询处 陈小姐:0898-66156053
附件:1、截止2024年4月17日沉淀保证金统计表
2、退款申请函(模板)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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