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边检站台风“摩羯”受损修复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NQJX-2025-932(招标文件编号:HNQJX-2025-932) 二、项目名称:秀英边检站台风“摩羯”受损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南喜安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白蒙路80号 中标(成交)金额:65.332666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海南喜安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秀英边检站台风“摩羯”受损修复项目 详见附件 十日历天 颜启胜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琼246070800807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苗茂川、李世生、胡必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按代理协议向采购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9923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总得分及排名 评标结果 包号 排序 投标人名称 总得分 排名 本项目1个包 1 海南喜安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7.23 1 2 海南铭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2.23 2 3 中景圣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1.8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秀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47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0898-6689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方式:林工、0898-68651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898-68651571
项目概况:秀英边检站台风“摩羯”受损修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或邮箱:qjxxmgl168@163.com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 0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QJX-2025-932 项目名称:秀英边检站台风“摩羯”受损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预算金额:¥659923.45元 最高限价:¥659923.45元 采购需求:秀英边检站台风“摩羯”受损修复 工期:十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验收标准:按国家及海南省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或资格以及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按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声明函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注册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以现场查询为准】; 3.8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9 现场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最低人员配备: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注册证书、无在建承诺函加盖公章】;②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任)1人: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施工员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安全员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⑤质量员(可兼任)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⑥劳资专管员(可兼任)1人:本单位出具的岗位任命书【提供岗位任命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⑦资料员(可兼任)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⑧机械管理人员(可兼任)1人: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机械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10 根据琼发改投资〔2020〕302号文规定,所有投标单位参与投标时,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若中标本项目,新招劳动力优先考虑贫困劳动力,且贫困劳动力不低于新招录人员数量的“10%”的承诺【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11 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证明】;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1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4 信誉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1)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没有骗取中标(骗取中标是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8日至2025年04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或邮箱:qjxxmgl168@163.com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报名 ①现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送至海口市秀英区港爱路2-6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综合部获取文件。 ②邮箱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获取文件。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结果请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秀英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47号 联系方式:陈警官、0898-668960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千君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76-2 号御景湾南门西侧第二层 联系方式:0898-68651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话:0898-6865157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0773-1941GNHIFWGK1717. 3、采购预算: 0.00元 最高限价(元):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一(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一):;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二(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二):;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三(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三):; 4、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资格招标,共分三个标段。主要为机房环境整体优化、消防改造、运维服务及非现场录入服务工作,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 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续签合同需经交警支队考核评审合格。 7、付款方式: 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需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6个月份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查询证明并加盖公章);(6)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可同时参与标段三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需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6个月份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至今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查询证明并加盖公章);(6)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可同时参与标段三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6个月份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查询证明并加盖公章);(6)同一投标人不允许同时参与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可同时参与标段三的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三:否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二:否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一:否 三、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2、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录区 → 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3、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1开标室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在开标时提交密封的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U盘单独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6、标段一、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开标现场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160000 元; 标段二、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开标现场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160000 元; 标段三、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开标现场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保证金:160000 元。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零时 至 24时止。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665556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898-66756837 2019-07-05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
各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政务服务中心(政务管理局),各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厅制定了《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反馈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65352853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海口永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程名称南海大道(龙昆南路至秀英大道段)受损雨水方沟修复项目勘察【空洞检测、管渠CCTV检测(含清淤)】建设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龙昆南路至秀英大道段)标段南海大道(龙昆南路至秀英大道段)受损雨水方沟修复项目勘察【空洞检测、管渠CCTV检测(含清淤)】公示日期2019年10月1日 - 2019年10月3日中标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价3661967.40(元)下浮率6.00项目经理陈程中标工期20日历天总分96.35中标日期2019年10月1日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南大麓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海南乐通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昇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电话66269665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三)二次招标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诚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三)二次招标 2、项目编号: 0773-1941GNHIFWGK1717.. 3、采购预算: 0.00元 最高限价(元): 0.0; 4、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资格招标,标包名称为海口智能交通系统日常维修维护、零星建设及非现场录入服务项目(标段三)二次招标,主要为机房环境整体优化、消防改造、运维服务及非现场录入服务工作,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6、 服务期限: 三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续签合同需经交警支队考核评审合格; 7、付款方式: 采购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6个月份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3)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 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查询证明并加盖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三、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1、查看采购公告及下载采购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2、市场主体登记。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登录区 → 投标人/供应商”专栏,按照要求登记信息,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3、投标申请并获取保证金账号。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页,进入交易系统选择“我要投标”,提交项目投标申请,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同时获取保证金账号者,视同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北京时间);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3开标室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5、在开标时提交密封的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1)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U盘单独密封,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提供的电子版响应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6、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开标现场缴纳,未缴纳标书费用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7、本标段投标保证金:160000元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及确认投标获取保证金账户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 零时 至 24时止。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6655560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栋601室 采购文件咨询、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工 电话:0898-68556335 2019-08-09
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 (琼建管〔2015〕270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在琼承揽工程的省内外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在琼开展监理业务的省内外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 第三条 鼓励企业对超限、复杂的特殊工程,编制人力资源配备计划,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分阶段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报建设单位同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可按人力资源配备计划实施。 第四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保存以上相关资料备查。 第二章 关键岗位配备 第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详见附件3、附件4)。施工企业应根据工程需要配备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等相应的管理人员,履行相关职责。 第六条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两段发包或分两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主体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9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我省同一市县同时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但须经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在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时一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对在同一市县同时担任多个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每个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建筑工程项目监理部任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两段发包或分两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主体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监理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9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机电设备等安装专业(给排水、电气、暖气通风、消防、人防、设备安装等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跨省(直辖市)、跨市县担任建筑工程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时在我省同一市县不超过3个项目中任职,但须经各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在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时一并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条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要求投标人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提交执业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岗位证书等,外省岗位证书应提供发证机关官方网站真实性查询信息。 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情形外,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某一项目投标的,从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至评标结束之日,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投标中重复使用。已经中标的关键岗位人员不得重复参与其他项目投标。 第十二条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须将投标人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评审内容。查验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人员配备是否达到本办法要求。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应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一)注册或登记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专业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书在有效期内,项目任职符合本办法规定; (二)外省岗位证书提供证书真实性查询的官方网址,评标委员会须登录网站核实岗位证书信息。 第十三条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详见附件5、附件6)中应注明施工项目部或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姓名、职务、资格或岗位证书证号及身份证号。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现场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且应与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一致。 第十五条 除下列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擅自更换或撤离的,按骗取中标处理,其中标结果无效。 (一)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与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已解除聘用关系,且注册执业证书已经完成企业变更注册的; (三)遭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 (四)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除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外,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也应保持稳定。中标单位自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报监审查合格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擅自更换和撤离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下列情形除外: (一)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因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失误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本单位原因工程项目停工时间超过90天(含); (五)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担任项目现场管理工作的; (六)因人员调动不能在本单位从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更换关键岗位人员的执业(职称)资格等级不得低于更换前,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人员更换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总人数的50%。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建设单位应予以同意变更,并出具书面意见。 第十八条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建筑施工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3日内报告有关部门变更备案。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更换由监理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资料,经建设单位同意后,3日内报告有关部门变更备案。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须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在施工许可证上予以变更。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变更须报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收到关键岗位人员撤离或更换报告后,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在3日内予以变更备案。 第十九条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在办理项目质量安全报监手续时,按照本办法规定审查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查验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确保配备到位、人证相符,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信息录入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监管信息系统。 第二十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比对中标通知书,对擅自变更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项目,不予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手续和施工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分包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经监理、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完成合同约定本职工作后,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可以撤离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第三章 在岗履职 第二十二条 项目建设单位须严格实施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制度,配置考勤设备,与全省统一的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实时对接传输考勤数据;建设单位指派人员负责考勤对象的录入、数据归集、统计、上报、建档和监督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在岗履职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执行项目管理义务,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不得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40%。 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应在管理职责内全勤在岗。 第二十六条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在岗履行管理义务: (一)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时间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80%、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时间少于工程已施工时间的40%; (二)缺席四分之一及以上次数工地例会; (三)未按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管理相关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或由他人代签的; (四)未按法律法规或规范要求参加工程分部分项关键节点施工或验收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现场监理部每期工地例会须形成会议纪要,并附参会签到表,由参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现场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的检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人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整改单责令其改正并报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对关键部位施工到岗履职情况的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发现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到岗、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应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及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十八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在岗履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以此作为评价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结合日常监督管理,每月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查项目数不低于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40%;每季度对同一项目的随机抽查不少于3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将每季度抽查情况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建筑工程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履职的,应采取以下监督管理措施: (一)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照住建部《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对不在岗履职的项目负责人予以记分处理; (二)自整改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日内,对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随机复查抽检,抽检次数不少于6次; (三)在上述复查抽检时,关键岗位人员无故不在岗四分之一及以上次数的,认定为不在岗履行管理义务。 第三十一条 对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不达标、擅自更换、不在岗履行职责的企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责令改正,记不良行为记录,约谈企业法人及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全体关键岗位人员; (二)将其项目列入建筑市场行为和质量安全管理重点挂牌督查项目,采取逢检必查、每月不低于6次抽查的高频率监督检查; (三)将其列入转包挂靠行为的重点查处对象,对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做好监督登记,作为转包挂靠查处的证据材料,进一步核查企业材料款、设备款支付情况,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的,予以行政处罚; (四)其项目存在建筑市场或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并按照法律法规处罚条款的上限从严从重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海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评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三条 拆除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建设单位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工程名称新大洲大道水毁路面修复专项应急抢修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新大洲大道标段新大洲大道水毁路面修复专项应急抢修项目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 2018年12月22日中标单位海南中恒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价3320006.15(元)下浮率项目经理李琼中标工期30日历天总分96.57中标日期2018年12月20日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中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吉安吉荣实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电话0898-68512320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建设单位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工程名称机场出入口水毁路面修复专项应急抢修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机场出入口标段机场出入口水毁路面修复专项应急抢修项目公示日期2018年12月20日 - 2018年12月22日中标单位华中业(海南)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835107.17(元)下浮率项目经理吴清宇中标工期10日历天总分96.47中标日期2018年12月20日第二中标候选人海南鲁班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海南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电话0898-68512320备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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