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NZY-2025-29
2.项目名称:海南警察学院污水管网建设及东山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代建单位)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万元(暂定价,以最终审批部门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的代建管理费用为准)
5.最高限价:7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需求:项目全过程代建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竣工结算为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1.5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
1.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且须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建造师或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提供项目注册证书复印件以及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
3.方式: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现场购买。
4.售价:500元。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时间:2025年07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22号福秀小区B栋104号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联 系方 式:0898-68663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B(6-9)座2806室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0898-6532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