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秀英区海秀片区D-11-02地块(业里广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招标人为海口市秀英区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实施主体单位。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海口市秀英区海秀片区D-11-02地块(业里广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
项目编号:HNJB-2024-XY1015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出让地块总建筑面积约87972.33㎡,用地面积为25134.95(37.7亩),其中市场化商品房计容面积72770.71㎡市场化零售商业888.51㎡,留用物业补偿面积13196m²,公共配套公服设施约1230㎡(其中,“一老一小”600m²、社区服务600m²、公厕30m²。公服配套不参与计容。),安置房面积1126.06㎡,同时,规划拟建设1条市政道路(道路用地10458.06m²),地块周边需配建一处公园绿地(D-11-01地块,面积约3154㎡,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数据以市资规发布的土地出让挂牌公告为准)。
2.3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
1.作为实施主体摘得海口市秀英区海秀片区D-11-02地块土地进行开发
(1)根据开发时序(安置房先行;公服、基础设施优先移交,在保障社会资本资金周转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开发时序),制定详细的开发建设计划,包括各阶段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目标等。
(2)进行深入的经济测算,包括成本分析、收入预测、资金筹措等,为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3)制定具体的开发建设目标,包括项目定位、建筑规模、功能布局、景观规划等,确保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2、项目管理与运营
(1)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
(2)制定并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项目的规范运作。
3、风险管理与应对
(1)识别并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如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等。
(2)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和预案,确保项目在面临风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3)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对项目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项目的稳健发展。
未尽事宜,最终以市政府城市更新正式指导意见和相关批复文件为准(包含但不限于资规、住建、市政、水务等)。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建设完成之日止,共36个月。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注: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费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或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公告时间之后、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网络查询截图);
备注: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
(8)投标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人须提供3000万以上(含3000万)银行授信证明(合同)或银行存款凭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根据《海口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海府办〔2022〕36 号 )第十六条“......由新的实施主体承担原实施主体投入成本及合理回报收益......”投标人须承担并支付与本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高压线迁改、地下光缆迁改等管线迁移工作;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费、交评报告编制费、成片分开方案编制费、控规调整方案编制费、配建前期项目建议书编制费、可研编制费、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费、前期咨询服务费等。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将在中标后与招标人协商确定(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须按双方合同约定与招标人成立共管账户,并存入0.3亿元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摘地,0.3亿元归招标人所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摘地前,在投标人缴纳2.1亿土地摘牌保证金后,招标人应于三个工作日内内退还0.2亿给投标人,用于投标人支付剩余土地摘牌保证金,剩余0.1亿元履约保证于项目配建及团购完成竣工验收后招标方退还给投标人。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 1日(每日8:30-12:00,14: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58号金牛生态小区A2栋405房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购买)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购买),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电子版本发至购买人的邮箱) 售价:人民币¥5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 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海口市秀英区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英大道29号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898-68604897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建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58号金牛生态小区A2栋405房
联系人:史工
联系电话:0898-6895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