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口市学院路积水点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HXT-2025-046
2、项目名称:海口市学院路积水点改造工程(监理单位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04,404.07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304,404.07元(人民币)(预算审核批复金额)
6、采购需求:详见“用户需求”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合格
8、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9、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始,至通过财务决算审核止。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如供应商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1)2024年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单位以及税务部门公章(税务部门盖章表格形式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相关附表加盖单位公章)、会计报表附注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开业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期间所有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单位以及税务部门公章(税务部门盖章表格形式以当地税务部门要求为准),相关附表加盖单位公章)、会计报表附注及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三项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照实际情况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如提供承诺函,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日内(如因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时提供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按照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供上述第一或第二项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注:如提供承诺函,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须在7个日历日内(如因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时提供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按照实际情况向采购人提供上述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的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相关资料,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5.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供应商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情况)。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7.2.供应商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相应资质,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监理总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在供应商注册且最多可以在海南省内同时担任不超过2个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和2025年6月至投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在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3.除以上要求的监理总工程师外,本项目还应配备以下关键岗位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监理员: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含)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或具有岗位证或具有工程类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以上关键岗位人员其他要求如下: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学历证及监理业务培训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为其购买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至投标当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须由社保单位盖章确认)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证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入职人员以入职时间提供缴纳社保证明为准。
7.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类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查询结果的截图)。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7.6.同意后续如获得成交资格,将无条件配合和服从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对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纳税、社保、财务会计信息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按采购人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相关补充资料以便核查资料真实性(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8.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材料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9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9号。
六、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文件修改或澄清(如有)等信息,将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海口市水务局官网发布。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和《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海口市排水设施事务中心
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
联系方式:符工 0898-66196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和兴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街道办海秀西路2号金城新天地1#楼A单元14层1401号房
联系方式:曾工 0898-65322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0898-65322015、15008082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