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美兰区人文生态纪念园项目(二期)(代建单位) 已由 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以 海美审批复【2026】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代建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陈土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用地面积239026.71㎡。拟建墓穴总数量为64897个,包括单穴、双穴、草坪葬、树葬、花坛葬、壁葬、塔葬、烈士墓穴、少数民族土葬等;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为4682㎡,主要包括:业务、管理用房、附属用房、骨灰廊、福禄阁、公共卫生间、门卫、牌坊、发电机房及消防水池。同时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围墙、各式指示牌及标牌、小品及休闲设施工程,以及项目区域内土地平整、给排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工程。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具体以签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代建管理,以签订的《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代建合同》约定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219.18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或综合经济专业、与代建项目类别相应的专业甲级工程咨询、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或与代建项目类别相应的一级及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省、市、区(县)政府及下属部门直属的具有投资职能的政府投资公司,或从事本行业具有项目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或具有项目开发管理职能的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且仍持有国有股份的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上任意一种符合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管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管理或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6月05日至 2026 年06月12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龙昆南路78-1号三青大厦5层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06月26日09时 30 分,地点为 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层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上发布。
招 标 人:海口市美兰区民政局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振兴南路美兰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3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898-65322093
招标代理:海南省咨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龙昆南路78-1号三青大厦5层办公室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898-65312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