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公告  >>  工程建设

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老旧小区通信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5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老旧小区通信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老旧小区通信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1 17 9 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2025-F001

项目名称: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老旧小区通信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49937.95

采购需求: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老旧小区通信改造

采购项目数量:一批不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7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① 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②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③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有效的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④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⑤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应当为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的中小企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与本项目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

4、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持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包括供应商派驻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资料员、劳资专管员;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应当合法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成交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品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115-20251112日,每天8: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现场获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17 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51017 900(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海口市龙华区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路84号海口市龙华数字经济产业园2号楼3楼

联系方式: 0898-66509913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江西省明阳全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联系方式:1828924059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8289240595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