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公告  >>  工程建设

秀英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代建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19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秀英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 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秀英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2.2、项目编号:HNJS2025-F030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西秀镇:对镇内9个行政村19个自然村,新建DN150-DN300入村配水管道,总长约 13.70km,同时对村内严重漏损点进行改造,改造管道 DN100,总长 9.43km。

长流镇:对镇内7个行政村12个自然村,新建DN50-DN200入村配水管道,总长约10.44km。同时对村内严重漏损点进行改造,改造管道 DN100,总长 7.86km。对镇内7个管网老化漏损严重的自然村进行整村管网改造,管径DN25-DN300,总长约69.41km。

海秀镇:对镇内3个行政村3个自然村,新建 DN200-DN300入村配水管道,总长约1.55km,同时对村内严重漏损点进行改造,改造管道 DN100,总长 2.10km。

2.4、招标控制价:118.67万元(最终以预算评审金额为准)。

2.5、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长流镇、海秀镇3个镇23个行政村40个自然村

2.6、代建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之日止。

2.7、招标范围:全过程代建,以签订的《委托代建管理合同》约定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代建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本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项目单位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将本单位项目的策划、建设等管理行为,委托给专业建设管理机构代理项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具体负责项目策划、建设。

代建单位参加本项目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备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工程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4具有满足项目管理需要的资金和防范风险的实力;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履约评价和社会信用良好

3.6代建单位不得是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评估单位,不得同时在自己代建的项目中承担勘察、设计、施工、供应材料设备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直接利益关系。

代建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资格条件的要求列明本单位在资格、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承诺拟担任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备选人员的情况。

3.7项目单位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代建单位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代建单位应当从项目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代建单位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8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项目单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代建单位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代建单位,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代建单位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项目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代建单位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3.9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3.10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请于2025919170020259261600,每天08: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4.3方式:现场购买,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到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4.4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0:00 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福秀小区B栋104办公室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898-68663187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建盛投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52号润德商业广场(A、B区)铂领公馆21层2105房

联系人:林经理

电话:13379946478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