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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2708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2023-017

项目名称: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351451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351451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文山村委会。(2)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为新坡镇文山村委会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主要对文山村现状车行道两侧环境进行梳理,局部小广场、巷道铺设硬质铺装地面及碎石路面,形成人居活动空间,完善人行交通路径,进行文山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主要建设规模为:1.铺设植草砖地面,共1648.09㎡;2.铺设小广场及巷道硬质铺装地面,共1012.36㎡;3.铺设人行碎石路面,共184.20㎡。(3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3.3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17日至 2023年03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标书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2708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2708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海南招协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室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具备以下条件: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或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所属行业:建筑

3.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4.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5.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人民政府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冼夫人大道19号        

联系方式:先生0898-32690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6号中鹏苑A幢第1层101房            

联系方式:0898-65220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0898-65220359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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