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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投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7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概况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委托,对20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928 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C2023-042

2、项目名称:20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数量及分包:一批不分包

5、招标需求:200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运营车辆类型为5-7座乘用车,新投入运营车辆应当是出厂新车且为新能源汽车,车辆更新和使用年限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执行,从车辆的登记入户时间起计算

6、合同(协议)履行期限/经营期限:本次招投标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期限为10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参考政府采购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非法人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投标人是零报税的,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加盖公章];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起算;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在竞标前2年内发生过重大或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或者有两次以上限期整改记录的,不得参与竞标。(提供2年内无重大或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材料2年内无两次以上期限整改记录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如查实与承诺事项不符,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时间:2023年09082023年0914,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A09房(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9月28 09时0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3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招标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haikou.gov.cn)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确认投标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称: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址:海口市美兰海甸岛怡心路10号      

联系方式:袁先生、0898-6626370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吉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5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5A层1509房

联系方式:0898-65331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98-6533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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