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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0575001 发布时间:2023-08-31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农产品加工产业园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产业函〔2023〕903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美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招标人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R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R方案设计及批复/R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为39040.01万元,项目是R(或否£)采用装配式建造并具有了开展工程总承包(EPC)必要的基础资料,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园林东街两侧;

2.2.项目建设规模:1、配套路网包括9条道路,其中,园林东街为改造道路,其他8条为新建规划路;区内道路全长约8327.9m,道路红线宽13m-28m,设计速度20-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绿化、给水、中水、电力通道(含通信管井)等;2、拟建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处理规模2000m³/d,远期4000m³/d,土建规模按4000m³/d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工艺设备、室外配套等;3、拟建物流仓储1栋,总建筑面积37829㎡,其中,地下1层、建筑面积972㎡,地上4层、建筑面积3685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室外配套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2)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的设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配合财政预算评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本次招标的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和设备及材料的釆购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及保修期保修等相关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37493000.00元。(其中,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费人民币1766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115955800.00元。市政工程:工程设计费人民币32606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人民币216510600.00元。)

2.5.工期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工期为5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50日历天,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市政工程工期为40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分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本项目中的房屋建筑工程采用装配式建造,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可由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可以兼任设计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可以兼任设计项目总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

3.4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

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总负责人)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联合体协议中承揽同一工程类别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含本数)家。(本项目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评审的主要因素包括投标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施工安装方案)、企业诚信、施工经验等,装配式建造的项目还包括构件生产实力)。

4.2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超过3个的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3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PDF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保险保证、担保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非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达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201开标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完成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7.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履约保证保险。

8.3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人向银行发出履约担保解除通知之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美兰区招商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坡路9号中贤小区A栋二楼

电话:0898-65391902

联系人(全称):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电话:0898-68602509

联系人(全称):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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