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公告  >>  工程建设

关于“中国海油深海能源开发总指挥部基地项目01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02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03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取费费率和总包服务费的提醒(09)

招标项目编号:E4601000001000285001 发布时间:2023-03-16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
变更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告
异常公告

致各投标人:

由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中国海油深海能源开发总指挥部基地项目01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02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03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的招标,于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6日发布了5次“变更及答疑”(中国海油深海能源开发总指挥部基地项目01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02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03地块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变更及答疑(01)、(02)、(03)、(04)、(05)。

招标人再次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变更及答疑”是对招标文件的修正与补充,上述5次“变更及答疑”与“终版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变更及答疑”为准。

其一特别强调的是,请投标人关注在2023年2月28日第一次“变更及答疑(01)”中“答疑”部分的第12条疑问及答复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示内容。公示的答复指出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取费费率按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通知》(琼建定[2018]48号)(下称“《通知》”)执行。

为规避各潜在投标人对“《通知》”存在不同理解,特做提醒如下:

一、根据海南省建设标准定额站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按累进费率计算,应以单栋建筑作为计算基础。

二、招标人在“变更及答疑(01)”中“答疑”部分的第12条的答复中表达的意思为:

1、投标人应将01地块工程量清单中“T1-1地下土建工程”与“T1-2地下土建工程”中的“措施项目”项下的“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统一调整为0.6%并报价,即:

(1) 1.1.1 “1千万元以内部分”费率由3%调整为0.6%;

(2) 1.1.2 “1至5千万元以内部分”费率由1.8%调整为0.6%;

(3) 1.1.3 “5千万元至1亿元以内部分”费率由1.2%调整为0.6%。

2、投标人应将01地块工程量清单中“T1-1地下土建工程”与“T1-2地下土建工程”中的“措施项目”项下的“临时设施费”费率统一调整为0.41%并报价,即:

(1) 1.4.1 “1千万元以内部分”费率由2.05%调整为0.41%;

(2) 1.4.2 “1至5千万元以内部分”费率由1.23%调整为0.41%;

(3) 1.4.3 “5千万元至1亿元以内部分”费率由0.82%调整为0.41%。

3、02、03地块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基本费、临时设施费费率已按“《通知》”执行,投标人无需调整。请投标人按02、03地块工程量清单中列示的费率报价。

其二特别强调的是,请投标人关注在2023年3月6日第五次“变更及答疑(05)”中“答疑”部分的第14条疑问及答复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网站公示内容。公示的答复指出总承包服务费基数中涵盖了招标人另行发包的工程,请各投标人以招标清单中列出的项目价值乘以3%进行报价。就此特做提醒如下:

上述第14条的答复中所述的招标清单中列出的“项目价值”为:

1、01地块标段工程量清单中:

(1)“T1-1地上土建工程”中的“其他项目”项下的“总承包服务费”中的“项目价值”为136430000元,请按此数值进行报价;

(2)“T1-2地上土建工程”中的“其他项目”项下的“总承包服务费”中的“项目价值”为71000000元,请按此数值进行报价。

2、02地块标段工程量清单中:

(1)“整体技术措施及其他”中的“其他项目”项下的“总承包服务费”中的“项目价值”为30360000元,请按此数值进行报价。

3、03地块标段工程量清单中:

(1)“整体技术措施及其他”中的“其他项目”项下的“总承包服务费”中的“项目价值”为52930000元,请按此数值进行报价。

本次提醒是对前期“变更及答疑(01)”、“变更及答疑(05)”文件的进一步说明和解释,与“变更及答疑(01)”、“变更及答疑(05)”文件中相关内容一致,对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影响,故开标时间不延期。

本项目01、02、03地块标段招标控制价不变。

招标人:中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毛晓晓  

电话:010-84526494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建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贵军

电话: 010-84527965

日期:2023年3月16日

相关公告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编制和提供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