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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隆湾充电站建设工程充电桩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7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高隆湾充电站建设工程充电桩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12栋2402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08  19  10  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Y2024-026 

2、项目名称:高隆湾充电站建设工程充电桩设备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 万元。

5、最高限价:60 万元。

6、购需求:含拟采购480KW分体式1拖12直流桩1台(含1个超充枪口),360KW分体式1拖12直流桩1台,360KW分体式1拖8直流桩1台。包括完成该标的物的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相应后续服务、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强制性认证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各供货阶段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9、所属行业: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

10、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否

1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购政策需满足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厂家,具备相关设备的生产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7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没有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范围须在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间);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4  08    08  日至 2024  08    1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请于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12栋2402房

3、方式:现场购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含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4  08  19  10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开启

1、时间: 2024  08    19   10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3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磋商保证金:3000.00元。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转入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户,注明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同时注明包号),或可选择以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名:海南博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号:2201 0210 0920 0146 21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

2、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

八、凡对本次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海口市公共充电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址: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六西路12-1号二楼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98-68707239               

2、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博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祥路盛贤景都小区12栋2402房

联系方式:陈工 0898-31326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898-31326989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