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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损人行道修复改造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DY-2025-256

项目名称:破损人行道修复改造工程(监理)

算金额:¥510946.44

最高限价:¥510946.4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位于海口市内,拟对滨海大道、人民大道、丽晶路、迎宾大道、龙昆南路、凤翔东路、新大洲大道、椰海大道、龙昆北路、和平南延长线等 10 条人流量大且破损较为严重的重点道路人行道进行设施更新及修复。

项目全阶段过程监理(包括人行道修复改造施工及保修阶段),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自2025918日始,至20251231日止(总工期104日历天,如遇施工工期发生调整,则监理期限相应调整;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最终截止期限为保修期届满之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详见“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初步审查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2.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或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须提供)】。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从业人员信息查询结果截图、2025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分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可为分公司人员,网上打印的社保清单有加盖社保管理单位电子印章或税务机构电子印章的视为缴纳社保证明)】

3.5 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08  22  日至2025 08 29 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请将以下材料送至海口市科技大道中房上乘大厦或发送355525273@qq.com以便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加盖企业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并加盖企业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企业公章);

3.售价:¥500元;

4.报名费缴纳

1方式:现金、微信转账或公户转账等。

2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红城湖支行

号:600 3523 3000 18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02 09:3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2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开启时间:202509 02 09:30(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 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2.有关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相关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海口辉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口市秀英区海盛路 39 号

联系方式:工、0898-685033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海南鼎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海口市科技大道中房上乘大厦

联系方式:0898-686570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女士

电 话:0898-68657076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