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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A包、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B包—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NHD-2022-0802 发布时间:2022-12-09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A包、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B包—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并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点击关注项目,并于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NHD-2022-0802

项目名称: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00000.00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预算总金额:6900.00万元(三年),其中

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A包(包编号:HNHD-2022-0802-1):3450万元(三年) ;

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B包(包编号:HNHD-2022-0802-2):3450万元(三年) 。

招标金额(本项目为固定分项单价招标,无须报价,且不得自行改动价格,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分项价格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分项固定单价明细表)。

本项目共2个包(分别为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A包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B包),采购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A包: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交警支队组织考核评审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交通清障拖曳及车辆保管服务B包:签订合同后3年,服务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经交警支队组织考核评审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现场打印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及投标人的股东信息证明材料(以工商行政部门打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2月10日 00点00分 至 2022年12月16日 23点59分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aikou.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30日 09时00分

线下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副楼202开标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

在线开标大厅路径: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zfcg/);进入“我的投标项目”选择本项目,点击“开标”进入“在线开标大厅”按时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程序及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在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以公告的方式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公告-政府采购”专栏查看采购公告,免费下载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采购公告期限。

2、市场主体登记。新用户须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主体管理”按照要求登记注册,登记注册以后选择“CA认证”进行CA数字认证。已经在海南省或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过的,无须再登记。

3、登录交易系统关注项目。提交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后,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网站主页,选择“交易平台-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关注项目,如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限内关注项目者,视同不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不视为潜在投标人。

4、推行采购人免收投标保证金。若是结合项目特点,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采用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需在关注项目后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如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一致。

(二)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海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ainan.gov.cn )和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2、采购文件下载网址: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

3、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更正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三)注意事项

1、电子标(采购文件后缀名为GPZ):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书编制工具(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ggzy.haikou.gov.cn/)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签章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GPT)并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章,且使用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进行加密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交易系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系统上线初期,为保障项目开评标顺利开展,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和拷贝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GPT格式)的光盘、U盘,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如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无法导入或解密的,且投标人未携带上述电子文件在开标前递交给代理机构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在开标时投标人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入在线开标大厅,用所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含手机CA)在线进行解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或采购代理设置的解密时间段进行解密,过时未解密或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 址: 海口市金龙路9号交警办公楼

联系方式: 0898-66555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汇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国贸大道A-8小区申亚大厦18楼

联系方式: 0898-66804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98-66804684

系统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898-66156091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编制和提供,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编制和提供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