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违法建筑的防控和处置工作,保障城乡规划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至市综合执法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
2、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反馈至hkcgfgc@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刘小青、杨清华、向晶晶;联系电话:68723638、68702214
特此公告。
附件:《海口市防控和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结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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