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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区校园“护娃”行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4 信息来源: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龙华区校园“护娃”行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305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5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HNZB-07

2.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校园“护娃”行动交通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846512.28元;

5.最高限价:1846512.28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6.采购需求:

6.1、建设规模与内容:景山学校、大成学校、滨海九小、海燕学校南校区、农垦小三、山高实验学校6所学校周边道路过街处配套交通安全设施等;

6.2、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

6.3、采购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7.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60日历天(8月31日前需完成“管道管井”分部工程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5、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内容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7、供应商拟派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人员在投标单位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8、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

3.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0715-2025072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305房

3.方式:现场获取。(各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经办人须携带本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到场获取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0725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5。(适用于现场递交)

五、开启

1.时间:202507251000(北京时间)。

2.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对保证金不做要求;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 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海口市)http://ggzy.haikou.gov.cn/caigouggj)、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hainanhpc.net)上发布;

4. 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1号楼432房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朱先生 0898-665677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海南兆铂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45号滨江华庭1栋B单元2305房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898-65851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898-65851165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招标人、采购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发布,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对本信息提供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