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专户银行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1707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HNDWZB20241147
2.项目名称: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专户银行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0
5.最高限价(人民币):0
6.采购需求: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专户银行管理服务项目,拟选取2家银行服务该项目(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5年(自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自然人须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规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运营商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可参与投标,即其分支机构可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在海南省的省级分行,以及在海口辖区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3.3持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机构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2023年末各项监管指标达到监管标准(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5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6出具廉政承诺书,承诺不向本次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作相关人员及资金存放主体相关人员输送任何利益,承诺不将选择结果与本次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工作相关人员及资金存放与资金存放主体相关人员在本行亲属的业绩、收入挂钩(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7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为止)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8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3.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由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查询,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4.投标人应出具承诺函承担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综合管理系统维护管理、升级改造成本,具体要求如下(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1.专户银行应承担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综合管理系统维护、升级、数据清理和改造工作,负责提供每年度的建设、维护和升级费用以及人员培训费用,以满足专项基金收缴和管理工作的需要。
4.2.专户银行应熟悉使用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综合管理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
4.3.专户银行应配备系统专业维护人员协助海口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保证海口市单位住房基金综合管理系统及电子票据系统的正常运行。
5. 同一家银行仅允许一个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 年12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6-9座1707室)。
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携带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或接受电子邮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远程报名时,可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了解情况后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者将复印件以邮递的方式寄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印章(报名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证明材料、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邮箱:daweizhaobiao@163.com。
售价:500.00元
时间:2024年 12月30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海口市海甸五西路 28号建安大厦副楼 203 会议室,详见会议室门前标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kou.gov.cn/)。
2.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4.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
4.1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刻录光盘及拷U盘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2投标人提供的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正本保持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海口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地 址:海口市海甸五路北侧怡心路9号
联 系方 式:0898-66282863/0898-66282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南大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2座1707房
电话:0898-66780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 话:0898-66780669